欢迎光临专利屋 曝光台

 

  近日,有多位发明人与我们联系,称收到一封要求按时答复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邮件,询问具体情况。

  邮件中采用了以下类型的表述(部分内容用*号代替):
  “我是**锐盛明杰**的经理**,您的发明专利《***》已经下发了审查意见通知书,逾期不答复将导致专利撤回。”

  经查对,这些申请,有的国家局尚未发出审查意见,有的已经答复一次或多次审查意见,还有的已经授权。

  该邮件还附有该公司的介绍,称其发明专利的授权率在85%以上。

  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,未发现该公司及该个人的注册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和《专利代理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该公司不能从事专利代理业务。

  显然,该邮件采用了不实描述使得发明人对其申请的现状产生怀疑,以便进一步采取其它手段。这一做法要引起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警惕。

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发送通知时,凡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通知均发送至申请人此前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,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通知发送至联系人。因此,当您收到其它途径的通知时,要做到不相信、不联系、不汇款,以免上当受骗。如果您已经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,应当及时和您的代理人联系确认。

  附: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资格查询方法
  1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管理栏目:http://www.sipo.gov.cn/zldlgl/
    页面右侧有专利代理机构查询和专利代理人查询的连接
  2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:http://www.acpaa.cn
    右上部有代理机构查询系统的连接